泰和县互联网+让农民工按月无忧领薪
“往年结工资要靠年关‘讨薪’,心里总不踏实,有几回到了大年三十还是空手而归,但现在凭借施工单位为我们办理的实名制支付***,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银行发来的工资短信提醒,我明年还来这个工地干活。”日前,在泰和县逸轩家园建筑工地,48岁的吉安县籍农民工陈连平由衷的对笔者感叹到。让陈连平和农民工得以安心干活,按月无忧领薪的,是该县开展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
为探索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有效办法,今年以来,泰和县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试点。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泰和县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率分别达到“三个100%”,全县纳入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零拖欠”、“零投诉”、“零上访”工作目标。
推行实名动态监管,实现“按月领薪”
“有了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我们监察大队只要通过‘一键’查询,就能随时随地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网上动态预警监管,变事后追讨为事前预防,省时省力多了。” 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建陛如是说。
该县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民工制作上岗证,将农民工的个人信息采集录入农民工工资监管信息系统,每月由施工单位制作工资表并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张榜公布后报送银行,银行按月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给每名农民工据实发放。目前,该县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县收缴保证金300万元,通过实名制***,为412名农民工直接按月支付工资338.5万元,实现了项目单位、农民工、劳动监察三方共赢。
建立工资保证金,守护好“钱袋子”
“在工地干活苦点累点倒没什么,就怕黑心包工头拖欠我们的血汗钱。” 说起过往的经历,在泰和县城郊新华石膏矿务工的51岁泰和籍农民工罗庆山仍心有余悸。以前罗庆山在外地很多工地干活多年,到了年末,经常发生黑心包工头用工程款绑架农民工工资进行“恶意讨薪”,弄得自己的工资结不到不说,还成为了包工头讨薪的“工具”。“现在有了工资保证金,等于为我们工资上了‘保险’呢!”罗庆山对笔者说道。
为守好农民工“钱袋子”,该县将建设领域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监管,涵盖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建设领域,出台了《泰和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建设项目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交工资保证金,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1%缴交,施工企业一旦出现恶意欠薪行为,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为农民工工资上了“保险”。
“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了这个制度,等于找到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症结,牵到了‘牛鼻子’,从源头上杜绝了施工企业用工程款绑架农民工工资的“恶意讨薪”案件的发生。”该县人社局负责人王俊才说道。
畅通维权渠道,扎牢工资“篱笆”
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该县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建立了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拖欠工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县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建立了人社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会商信息共享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犯罪行为,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
为提高农民工维权法治意识,该县人社部门还开通了“12333”劳动维权咨询电话,在县政府网上公开了“劳动维权办事指南”,印制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3000余册,全年组织劳动监察人员进工地开展“以案释法式”的劳动维权法治大宣讲21场,确保农民工“维权有门,讨薪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