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统考报名工作须知
为做好我市的统考组织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统考项目的每期报名都能按计划有序进行,需各相关学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效配合本中心共同做好鉴定管理工作。现列出具体几点要求,请学校一并自觉遵守,发现有违规者将报告民办培训机构管理部门,或暂停受理该期的报名申请。
(一)我市的统考集体、个人报名时间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集体、个人报名时间的前提下,提前7个工作日。逾期者视为本次报考无效,顺延至下一次报考。
(二)学员的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省网站最新公布的条件为准,学校代理报名须严审学历真伪,不可为保证生源弄虚作假。
(三)年初首次申报鉴定需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公办学校提交鉴定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开办专业、课程设置、考生所属年级)。
(四)学校报名提交资料: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工作证明表、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集体报考证明表(适用于全日制学校)、集体申报表、高新技术考试需另附考场安排表。
(五)个人报名提交资料: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工作证明表、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鉴定费须在报名数据确定的当日开始缴纳,集体报名单位缴费最迟不可超过准考证派发日。凭银行缴费票据领取准考证。收费标准以省网站公布为准。
(七)报名期间请各学校认真检查学员填报的鉴定申请表,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学历复印件盖上学校验证专用章。
(八)学校录入学员资料必须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九)学员补考只限一次,并且一年有效。
(十)异地补考生必须在个人表和集体表上注明。
(十一)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格考生的一张大一寸黑白相片,并填好全国全省交相片必填表格(省网站)。
(十二)全国统考数据需按照考生的类别进行归类,新考、重考,补考单科,补考单科+综合评审的考生独立一个数据库文件进行上报。
(十三)高新考试需按照报名模板的格式填好后,附上集体申报表和考场安排表并加盖公章后进行上报。
(十四)个人报名咨询电话:22016686 地点:东城区育兴路101号人力资源局办事大厅
(十五)集体报名咨询电话:23109898
以上报名表格请到省网站,网址http//www.gdost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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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安排表.doc
2、2011年广东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时间安排表
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