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在我市召开
为进一步推进诚信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于5月30日在我市召开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省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张智灵等一行人、徐州市人社局纪检组长史志东及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劳动监察支队、沭阳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2011以来年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取得的突出的成效。会议主要对《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评定内容和标准、失信行为、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了深入的讨论。
参会人员普遍表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与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劳资双赢、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制定诚信等级评价规范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