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起市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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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根据《省政府关于统一全省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苏政发〔2010〕85号),从2011年起徐州市市区用3年时间将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22%统一调整至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保持8%不变。
按照3年过渡精神,市区2011年将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当时的22%调整为21%;2012年又将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调整为20.5%;从2013年1月1日起,市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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