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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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原印发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3]3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10号)同时废止。
***:苏职称[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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