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扎实推进建筑业参保工作——沛县建筑行业工伤参保成果显著
为了进一步增进建筑行业社会保险的法制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建筑行业施工人员这类高风险、低保障人群的工伤保险权益,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自2015年,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正式启动了“同舟计划”。
“同舟计划”工作推进之初,由于建筑行业长久以来一直以参加商业保险为主,对工伤保险政策、办理流程、待遇标准等不了解,且在未出台按项目参保的新政策之前,个人实名制参保的形式并不十分贴合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的特点,导致大部分建筑行业均持观望态度,加之住建等部门的认识及重视程度还不够,没能很好的在施工源头上把住工伤保险的参保关口,仅靠人社部门无法对广大建筑企业进行直接有效的管控,为“同舟计划”的推进带来了不小阻碍。对此,我处高度重视于2016年初有针对性的制订了三大解决措施,力排万难,全面做好实施推进工作: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为全面提高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意识,自年初开始,沛县医保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信息、公告栏等多种宣传载体,并深入到建筑工地张贴宣传海报,走到工人身边发放政策传单、组织劳动者关注微信平台。同时,通过与施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讲清讲透工伤保险政策及参保的好处,提高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保意识,提升建筑企业参保积极性;二是开通了参保“绿色通道”。为方便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在人社大厅业务前台设立专门的工伤保险窗口受理参保业务,全面简化了参保流程,力争实现施工许可和工伤保险参保“一站式”服务模式,借此提高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三是建立联席协调推进机制。为从源头加强参保扩面工作,我处积极制订推进方案,对内主动联系工伤科、劳动监察、征缴中心认真学习文件,明悉各自的职责,加大对各在建项目的宣传、发动及催缴工作力度;对外则按照省人社厅、住建厅联发的《关于建立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协作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41号)的要求,主动与住建、交通、水利,安监、工会各部门召开联席会,商讨细化工作流程,与住建部门建立了联席协调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信息交换,建立了共同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同时联合筑建部门建立参保备案制度,将承包、承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发放用工许可的先决条件,从而在源头上很好的杜绝了恶意逃避工伤保险责任的不良现象。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施行,我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推进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统计,截止目前我县共有63家建筑工程已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其中:在建项目40家;新建项目38家,在建、新建项目均已实现了工伤保险参保“双百分之百”的骄人成绩,共计收缴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费用456.6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同舟计划目标要求。更值得惊喜的是,通过努力,我县拿下首家水利工程工伤参保项目,即:“沛县沛城闸除险加固工程A标段(土建及设备安装)”,该项水利工程系沛县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发包,沛县水利交通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标承包施工,项目工程总造价为11707671元,经过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交涉,沛县水利交通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向沛县人社局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将该工程按项目单元纳入工伤保险申请,申报施工人员150余人,并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共计17561元,社保部门向施工企业开具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该项目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目前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项目竣工之日,未发生工伤事故。通过该项水利工程项目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现了水利工程参加工伤保险零的突破,也为我县“同舟计划”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