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5558万元
失业人员的生存状况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民生热点,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丰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尤其是失业金的按时发放工作。截止到目前为止,该县失业保险已参保40047人,失业基金总收入1780万元,累计发放155.58万元失业保险金,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丰县人社局还开展了多项培训业务,如厨师、面点、微机操作,创业能力等,帮助失业下岗职工掌握一技之长,为以后的就业、创业做好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