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人社局选聘26名公益岗位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
日前,铜山区人社局从参加省公益岗位考试且三年劳动合同期满的28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中,通过考试选聘26名人员充实到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中去,以保障基层劳动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进行。
2011年,铜山区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件规定,招聘3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安置在基层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签订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经过三年工作锻炼,目前在岗28名人员已是基层劳动保障所业务骨干。若全部终止劳动合同,将影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为此,铜山区人社局出台《关于铜山区人社系统选聘基层公益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意见》文件,决定从在岗人员中通过考试选聘部分优秀人员留任,并将文件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人员分数在铜山区人社局网站公开发布。考生抽签确定座位号,局纪检负责人全程监督。经过考试按照成绩选聘26名人员,要求基层乡镇、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考核,并依据市人社局文件发放公益人员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保费,选聘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目前,选聘26名人员工作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