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扎实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专项检查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徐人社发〔2014〕8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泉山区劳动监察大队自2014年4月10日至5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专项检查行动。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2户,特别是招用人员较多的餐饮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未发现有使用童工的现象及未成年工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