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正式启动劳动监察书面审查工作
为了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状况,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邳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201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定期书面审查工作。此次书面审查,对象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均属审查对象。
此次书面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保登记、申报情况;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同时,审查内容还有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等。
此次书面审查的通知方式主要是电话通知、电子邮箱通知和***通知等。目前已通知300多户参与审查,已有80多户上报材料。在书面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用人单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则责令其纠正;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或有轻微违法行为但不及时纠正,以及未按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拒绝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将给予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