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做好2013年特困群体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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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3月5日,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区劳保所长专题会议,部署各办事处重度残疾人员信息资料上报工作,要求在3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退费工作。
为进一步缓解弱势群体看病就医难,减轻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负担,云龙区政府自2007年起将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和特困职工等特困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全额补助。为确保这部分居民及时享受到政府的补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全区特困群体数据库,对全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和特困职工实行动态管理。此次特困群体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报销工作主要针对重度残疾一级、二级居民,涉及8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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