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人社局着力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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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自去年以来,新沂人社局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积极主动解决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截止目前,共接收人员登记930人,经局代理中心初审、社保科审核审批,符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人员869人,不符合条件人员61人。到龄退休人员补缴、申报、审批685人,退休证已打印完毕。未到龄人员184人,已将档案资料全部整理入柜,以便以后查阅、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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