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人社局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为落实全国总工会“两个普遍”的要求,在对辖区小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前期摸底并向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后,云龙区人社局向企业方发出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联合推进区域性集体合同现场协商会并成功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
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小企业一般没有单独建立工会,职工要想表达利益诉求,往往缺少代表,区域性集体合同可以有效弥补这一不足。建南社区区域集体协商企业方及职工方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走在前列。通过现场协商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1100元,并确定了5%的年增长幅度,双方在融洽的气氛中就全部合同条款达成了一致。此次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协商程序合法、合同内容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区域集体工资协商是贯彻“两个普遍”工作的又一个亮点,为将来开展区域集体工资协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有利于推动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普遍开展。
截止到11月,云龙区单独新增建立工会10家,80%职工已经纳入到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