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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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省、市人社部门工作要求,我市积极谋划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开展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为确保工作效果,我市开展了四项服务工作。一是在我市东陇海人才市场设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处;二是根据登记信息积极推荐就业;三是积极与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联系,开拓见习岗位;四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培训力度。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完成登记46人,推荐就业30多次,开拓见习岗位40多个,完成高校毕业生创就业培训2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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