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社局推行五项制度有效防范建筑领域劳资纠纷群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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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泉山区人社局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在预防建筑领域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方面推行“五项制度”,切实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作用,有效的杜绝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是强化事前备案制度,辖区新建工地开工入场,均要求到街道劳保所备案,做到对建筑工地的家底清、工程明、联络快。
二是实行建筑工地巡查制度,做到建筑工地存在的劳动保障隐患早发现、早预防。
三是采取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内行政资源,搭建多方协调沟通平台,提高建筑领域群体性事件处理成功率。
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针对建筑工地工资发放特点推行了工资发放公示制,工程拨款反馈制等有效措施,杜绝了建筑工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五是启动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了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到位,缓解劳资双方对立场面,从而有力的保障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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