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坚持依法行政把好工伤认定四道关
为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现象,邳州人社局坚持依法把好受理、程序、事实、依据四道关。
一是依法把好受理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受理职权,依法受理申报材料,对外地注册公司在邳州承建工程的务工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在受理前函告注册地工伤认定部门,保证受理职权不越权。
二是依法把好认定程序关。根据不同工伤认定案件的不同情况,制作工伤认定证据目录,确定受理、补正、限期举证、中止、认定决定、送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限,确保程序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
三是依法把好事实证据关。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证据不足时,提请劳动仲裁机关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在调查职工受伤事实时,坚持死亡和重伤事故随时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凡存在疑义的档案材料,及时到现场勘验核实;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双方对工伤事实存在疑义的,在要求用人单位限期举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详细调查,确保工伤认定证据确凿。
四是依法把好认定依据关。深入研究《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每起工伤事故均依法认定,对疑难工伤事故的认定提交该局疑难案例分析会或省级统筹单位集中认定会进行集体研讨,确保邳州工伤认定依据充分、结果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