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保局四项举措争创省级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
为大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高标准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鼓楼区人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省级优质示范仲裁院的争创工作。一是抓机构和信息化建设。区人保局积极筹资建立符合创建条件的仲裁庭及配套设备。安装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区联网运行,积极在办公管理信息化、调处流程信息化、仲裁庭审信息化实现新突破;二是抓工作效能提升。区仲裁院建立了高标准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办案流程》、《岗位职责标准》、《例会制度》、《劳动人事争议情况通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三是抓调解仲裁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三方驻会”“调、裁、审”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了由调解机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调解制度;四是抓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制订了鼓楼区劳动仲裁员工作规范和仲裁员职责的“十要”、“八不准”规定,要求每一个调解员、仲裁员严守职业道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