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23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为落实《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实施江西省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实施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任务
2012年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6000名。
二、培养对象
我省范围内,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一线员工、社会在职人员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除外)第二年以上(含第二年)的学生,重点向企业一线员工倾斜。
三、培养机构
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主要由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承担。
四、培养方式
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学时进行,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多种形式,培养目标为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五、实施步骤
(一)计划申报。各培养机构根据招生情况,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计划,填写《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份,于6月15日前,按照隶属关系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计划审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收到申报计划后,经综合平衡审核后下达参加培养的名单和培养指标。
(三)宣传招生。各培养机构要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积极动员符合培养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在7月底前基本完成招生。
(四)资格审查。各培养机构招生时必须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将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8月30日前将《2012年“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员花名册》(***4)及其EXCEL格式的电子版、开班报告和培养计划(A4纸打印,一式四份)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将一份反馈给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份返回培养机构。培养机构在申领资金时报送一份,留存另一份。逾期未报视为作废处理。
(五)培训管理。培训采取实名制管理,按照“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效果评估”的要求,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管理,对培养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培训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属地管理的培养机构至少抽查一次以上,填写培训记录表,作为资金申领材料的重要内容。
(六)考核鉴定。培训工作结束后,按照《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有关工作职责规定,通过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考核鉴定,同时将鉴定安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013年5月31前完成鉴定工作。属于全国统一鉴定的新职业应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参加5月或11月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考核鉴定不合格者,不享受培训补贴。为便于核对,报名数据的录入应与《人员花名册》的顺序相同。
(七)申请补贴。对参加我省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2000元培养补贴。各培养机构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补贴材料,申请补贴。采取直补培养机构和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
1、直补机构:培养机构统一将培养资料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就业局审核后,由就业局兑现补贴。
2、直补个人:采取个人先缴后补的方法进行,由培养机构统一申报培养资料,程序与直补培养机构相同,对审核符合培训补贴的由省就业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学员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存折。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设区市人保局、省直有关部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要发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培养情况将作为基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培养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职业(工种)必须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单独安排教学场地。培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办学条件不足、责任感不强、诚信度不高、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存在改变培训内容、变更培训场地、缩短培训时间等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培养机构,不得享受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补贴政策,并取消其高技能人才培养资质。对弄虚作假、套取冒领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补贴的,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培养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不得另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文件名)(赣府发〔2012〕13号)和原江西省劳动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文件名)(赣价行字〔1997〕25号)执行。
文件及有关表格可在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建设专栏查询和(网址:http://hrss.jiangxi.gov.cn/)。
联系人:淦勇 电话(传真):0791-86386101
邮箱:254946956@qq.com
***:1、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doc
2、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doc
3、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人员花名册.doc
4、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班考勤表.doc
5、代为申请协议书范本.doc
6、培训抽查记录表.doc
7、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计划范本.doc
8、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补贴资金申领材料目录.doc
二○一 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