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林副省长赴鹰潭上饶调研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8月29日至31日刘昌林副省长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情况赴鹰潭市(贵溪市)、上饶市(弋阳县、上饶县、玉山县)进行专题调研。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亚联,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华及厅医保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刘昌林副省长认真听取了鹰潭、上饶两市及贵溪、弋阳、上饶和玉山四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部署和进度情况,重点了解了赣府发〔2016〕28号文件要求的“各设区市要在2016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归口整合工作”的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并就市、县两级城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经办服务体系架构和基金运行管理等相关问题认真听取市、县及乡镇相关人员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充分交流。
刘昌林副省长充分肯定了鹰潭、上饶两市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中所做的努力,认为两市均完成了赣府发〔2016〕28号文件要求的第一阶段制度整合任务,特别对弋阳、上饶两县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中积极作为、主动谋划、认真细致的做法进行了肯定。刘昌林副省长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也是惠及我省4000多万城乡居民的好事、实事,省里已将这项工作列入各地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内容,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制度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整合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8月底前全面完成职能、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归口整合工作,10月底前各设区市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到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确保按期将这项惠民工程落实到位。
刘昌林副省长强调,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涉及面广,敏感性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主动作为,突出工作重点,带着感情和责任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要在两项制度双轨运行期间和制度统一实施后,杜绝出现群体性事件、热点事件和网上围观事件,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参保群众缴费就医结算不受影响,确保制度整合这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地推进。
刘昌林副省长就下一步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要充分认识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在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要性,提前主动谋划,早抓、抓好、抓实。要通过倒排工期的办法,抓紧完成信息系统开发,早日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同时要做好参保信息采集整理工作,确保个人信息准确、可靠。优化制卡发卡程序,着力做好农村居民的社保卡发放使用,确保全省城乡居民都能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医疗救助“一人一卡,一卡通用”的目标。二是要做好政策的衔接。做好制度整合前后医保政策、目录范围、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等工作的衔接,在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的同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平稳实现制度转轨与政策过渡。要注重将整合过程上升为实现制度优化、效率提升的过程,通过实现城乡制度的有机融合和经办服务水平的提升,使城乡制度整合发挥1+1大于2的效果。三是要抓好人员培训、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注重加强乡镇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大对村镇干部和农医、社保两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了解程度,提高日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抓好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宣传渠道,采用电视滚动字幕、广播和网站专题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制度整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积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