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人社字〔2009〕262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全省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8号)的要求,结合江西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要求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统计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他们稳定就业,为国庆60周年创造很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8号)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为主题的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9年9月1-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1、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3、凡是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都要作为援助对象;凡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不挑不拣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活动期间都要促进他们就业。
四、活动内容
1、进家入户,摸清底数。依托全省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居委会)联络员,开展进家入户走访活动,摸清辖区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2、建立台账、个性服务。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两级就业困难人员台账,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愿望,为其量身定做就业服务,促进其就业。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3、落实政策,稳定就业。通过落实扶持政策,特别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在活动期间,凡符合条件且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要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4、广泛宣传、营造气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就业政策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关心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营造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摸底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工作计划中要包括走访摸查、援助方式、岗位收集、统筹调度、政策落实、资金准备、宣传舆论等内容。要合理资源行政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的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援助工作。
2、调查摸底。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梳理,确定援助对象。
3、建立台账。对确定的援助对象进家入户,掌握其基本情况、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情况、面临的就业困难,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建立援助对象台账。
第二阶段:帮促就业和政策落实阶段(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5日)。主要以“四送”形式开展援助活动:
(一)送政策
1、组织开展专门的政策咨询活动,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大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等设立 “困难群体帮扶就业窗口”、“培训推荐指导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等特色援助窗口,将近期中央、省、市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使他们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社区居委会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发放宣传单,向援助对象介绍就业和接续社会保险政策,解答他们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
3、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再就业优惠政策问答”形式,使老百姓进一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内容。
(二)送岗位
1、依托街道、社区,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通过送岗***、重点推介等形式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挖掘社区“三保”、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以及再就业岗位,挖掘用人单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困难群体再就业专项活动;采取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推介,街道、社区***推荐的办法,重点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推荐就业岗位。切实做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只要不挑不拣,确保一人上岗。
2、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积极开发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招聘大学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重点帮促“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
3、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见习活动。各地要协商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确定一批见习基地,开发适合大学生的见习岗位。优先组织就业困难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通过职业见习,提高其职业技能,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送技能
各地劳动保障平台要因地制宜,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组织进行创业培训。各地要组织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采取订单式培训、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训、滚动式培训、职业技能与学历教育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模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提高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
(四)送补贴
1、落实社保补贴政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对辖区内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
2、岗位补贴政策。对公益性岗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要按政策规定落实岗位补贴。
3、帮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做好***服务。不仅要做好活动期间促进就业的援助对象的跟综服务,而且要做好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的跟综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其就业。
2、做好稳定就业服务。对已经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家庭成员,要跟综落实就业政策,发挥就业政策的优势,帮助他们稳定就业。
3、做好活动总结。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场活动”,明确这次活动在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调动全系统的力量,集中时间,把活动搞好,达到预期目标。
2、各地要做好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政策补贴资金的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强与当地财政协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实效。
3、请各地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和统计表(见附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就业处联系人:金林金 联系电话:0791-6386359
省就业局联系人:袁欣、宋先林 联系电话(传真):6658267
附表
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统计表
(仅统计活动期间的相关数据)
市 单位:户、万人、万元
帮助实现就业情况 | 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 |||||||
家访户数 | 帮助实现就业人数 |
| 落实扶持政策人数 | 落实政策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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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高校毕业生 | 零就业家庭成员 | 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 社保补贴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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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