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推进人才集聚、人才开发、领军人才建设“三大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人才总量快速增长。到2005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达到240万人,比2000年增加98万人,年均增长11.3%。二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由2000年的3.24万人增至2005年的5.03万人,年均增长11%,其中,具有博士学历人员增长4倍,具有硕士学历人员增长2.91倍,具有本科学历人员增长1.51倍。技师、高级技师7.2万人。全省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人,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90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77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75人。三是人才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大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人才市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新建了3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5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5个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站由2000年3个发展到24个,其中,博士后流动站3个,工作站21个。高等院校由32所增至68所,博士授予单位由2000年的2所增至2006年的4所,博士点由7个增至33个。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发展到15所。四是人才聚集效应逐步显现。人才跨省流入与流出比由2000年的1∶7转为2005年的1∶1.04,实现基本平衡。“十五”期间,柔性引进“两院”院士50多人、外国专家及海外高层次人才7000多人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加强,为江西“十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为“十一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竞相建立人才区域竞争联盟,人才竞争呈现新的态势,要求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应对和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合作与竞争。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键在人才。近几年,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就,但面临的人才竞争压力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人才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人才培养投入不足,高层次人才明显短缺,高技能人才总量缺口较大;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不够优化,人才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比重偏低;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对于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加强“十一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保持人才增速、人才结构、人才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匹配、相适应,切实把我省人才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人才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围绕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人才资源市场配置,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改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把我省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将人口压力转变为人才优势,为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整合人才开发职能,集聚人才开发力量,优化人才开发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搞好统筹规划,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整合力量,积极提供服务,实行依法管理。
——坚持服务发展原则。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围绕发展来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根据发展来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果成效用发展来检验。既要保持人才队伍快速发展,又要保持城乡、地区、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人才的协调发展;既要整体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又要优先发展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需要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既要扩大人才总量,又要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形成合理、协调、有序的人才布局体系,保持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匹配、相适应。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鼓励人人成才。既要注重人才物质需求又要满足人的全面需求,既要注重人才效率又要强调公平竞争和成才机会,既要注重单位荐才又要关注个体成才选择的自主性,既要尊重人才的创造性劳动、特殊禀赋和个性,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可靠保障、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从主要依靠政策推动实现向制度创新转变。以制度创新引领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突破人才竞争、流动、分配和环境等方面的制度瓶颈,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制度框架和相互配套的政策体系,建立一套包括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等内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人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坚持在创新实践和公平竞争中发现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坚持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激情和活力。
——坚持统筹推进原则。坚持观念更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一般性人才开发和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吸引相结合、引进人才和稳定人才相结合、硬环境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相结合、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以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的领军人才、创业复合型人才和有潜力的中青年人才,继续推进人才集聚工程、人才开发工程和领军人才建设工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三、“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总体目标是:人才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环境逐步改善,高层次拔尖人才和急需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根本好转,人才队伍的竞争力、人才制度的活力、人才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明显增强,使江西成为人才辈出之地、人才聚集之地和人才创业之地。具体目标是:
——人才总量。到2010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4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每万人口拥有人才达到790人左右,每万社会劳动者拥有人才达到1600人左右,比“十五”期末分别净增240人与600人左右。
——人才素质。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总数达到200万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在2005年基础上翻一番。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
——人才结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本科学历比例分别达到35%、35%、30%左右;人才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趋向合理,三次产业中人才的结构比例调整到3∶27∶7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数量占人才总量的30%左右;现代高效农业、先进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不断增长。
——人才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促进各类人才发展的用人制度、流动制度、评价制度、分配制度、激励制度、保障制度等人才开发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开发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人才向一线、基层和各类急需部门地区合理流动、人才活力竞相迸发、人才价值充分体现的体制机制。
——人才环境。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人才法制环境,面向社会、平等开放的人才服务环境,激励创新、支持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四、“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以“三支队伍”、“两类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开发力度,全面提升我省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竞争力。
1、提升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加大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制定学历教育计划,加强党政人才学历教育,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脱产培训,到国(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坚持和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学(训)用结合制度,有计划选派干部到上级机关、下级机关、基层单位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注重培养、选拔并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制定实施《2006—2010年江西省公务员培训规划》,规范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专门业务知识培训,普遍开展MPA主要课程培训,“十一五”期间,全省公务员轮训一遍。到2010年,90%的党政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市场驾驭能力强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着力提高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推动企业创新的能力。制定和完善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分级分层分类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继续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每年有重点选送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学习培训,力争用五年时间,对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轮训一遍。建立完善省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健全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和外部董事人才库。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建设,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家成长。到2010年底,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
3、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建设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222”卫生人才培养计划、“5511”文化人才培养计划、“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井冈学者”计划及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在省级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省主要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完善院士制度、博士后制度、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快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到2010年,培养1到2名“两院”院士、2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0名国内外有影响的高级专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到2010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70万人。
4、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以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技术为核心,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训制度,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力军的作用。加强职业院校特别是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高职院校的建设,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实施“金蓝领”工程,加强省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师培养计划,完善名师带徒制度。力争到2010年底,全省高级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建立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5、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以提高致富创业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核心,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大力实施“三培两带”工程,每年培训村级干部1万人次,培养一大批带头致富、带领农民致富的带头人;启动实施“一村一品”种子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农业产业化人才到国外发达地区学习“一村一品”经验,引进国内外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发展“一村一品”经济的人才;实施农村科普致富示范工程,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乡村科技人员。加强乡土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文化馆站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扶持民间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到2010年底,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65万人,每百名农村劳动力中拥有农村实用人才4名。
(二)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快“五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开发,促进优秀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1、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开发。围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启动实施“井冈之星”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工程,打造一支在全国科技界、产业界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建立2至3个在国内甚至国际上有竞争力的研究基地,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企业成为吸纳技术创新人才的主体。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重要骨干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养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到2010年底,从事科技活动的创新创业人员14万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
2、加快开放型人才开发。围绕我省大开放主战略,依托我省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园区、博士后站等,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与国(境)外名牌大学、跨国公司及培训机构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开放型人才到知名的外资企业跟班学习和海外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和能够参与解决国际争端的开放型人才,重点开发反倾销和知识产权法、外贸谈判、国际融资、高级翻译等方面人才。
3、加快宣传文化人才开发。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实施“江西省宣传文化系统优秀拔尖人才工程”,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实施“5511”江西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地选派各类文化人才参加高层次的知识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及重点艺术生产、艺术研究项目的攻关,用5年时间培养50名文化专业尖子人才、100名优秀文化人才和1000名文化业务骨干。继续加大对理论、宣传、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产业人才的开发力度,重点培养选拔一批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中急需紧缺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和文艺拔尖人才,大力开发文化演艺、休闲娱乐、艺术品经营等文化产业人才。到2010年底,力争研究生学历的人才要占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人才总数的10%以上。
4、加快制造业人才开发。围绕新型工业化,紧贴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和十大工业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制造业人才开发计划。采取定向培训方式,培养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每年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考察培训、外出挂职或出国学习。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到工业园区、开发区及经济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到2010年底,制造业人才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重达到10%以上。
5、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围绕适应构建和谐平安江西的需要,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着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重视社会工作人才的使用,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和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促进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推进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实现人才集聚与区域经济发展互促互动。
1、推动人才向三大区域集聚。根据我省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架构,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构筑环鄱阳湖、赣中南、赣西三大区域人才聚集区,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区域人才优势群体。在环鄱阳湖城市带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现代制造业人才、临港商贸旅游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石油化工人才、陶瓷人才和冶炼人才密集区;在赣中南加快形成特色冶金人才、医疗卫生人才、轻纺电子和红色旅游产业人才密集区;在赣西加快形成新型材料人才、钢铁机械人才、食品医药人才和生态旅游人才密集区。
2、推动人才向农村基层转移。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经济和政策手段,制定和落实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各种方式流向农村基层。完善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选派上级机关公务员到农村基层和社区工作,省里每年选调100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锻炼。实施“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计划,每年选拔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和社区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实现全省“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到2010年,招募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加大农村基层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增强农村基层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推动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加强省外区域人才交流协作,继续参与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部地区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落实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才交流服务合作协议,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水平。推进省内区域内人才开发一体化,指导和协调环鄱阳湖经济圈、赣中南经济圈、赣西经济圈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建立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构建区域内人才流动、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政策框架,促进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智力开放共享。
五、“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
1、优先发展国民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强化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不断提高高中段的升学率,适度推进学前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发展,重点抓好农村教育,切实解决区域、城乡和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切实保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统筹全省高校资源,加强学校分类指导,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支持南昌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东华理工大学等多科性大学建设,使它们在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争创国内一流大学。把大学办成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直接为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前沿学科专业建设,建立高等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建设100个县级中等职业学校,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1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逐步使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就业前教育和就业后培训有机结合,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大批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2、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在全省各行业、各类人才中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提高全民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完善和发展,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推动终身学习全民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特别是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提供广阔的学习平台。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给予必要资助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
3、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根据我省产业布局和区域的功能定位,整合培训资源,建设好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适应人才国际化和加大出国培训力度的需要,建设好高级人才外语强化培训基地、国际化高级人才境内外培训基地。适应人才强企战略需要,抓紧在国内外增加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适应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建设好50个高质量的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培训基地。适应市场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要,建设好一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培训基地。适应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建设好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
(二)大力推进人才制度建设
1、完善人才选拔使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方式,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研究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加快建立党政干部的正常退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法规,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职位聘任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从基层党政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的制度。按照分类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逐步实行人事代理。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市场配置和组织选拔相结合,创新选用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制度。
2、健全人才考核评价制度。按照重在群众认可的要求,健全党政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健全考核评价责任制,改进和完善考试与测评技术,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要求,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行业特点、资产质量、业务类型实行分类考核评价。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和道德信用,规范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按照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终身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相结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技能人才考核鉴定与评聘制度改革,采取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评。推行首席技师制度,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职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强与国外技能证书的互认和合作。
3、创新人才分配激励制度。贯彻实施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探索福利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完善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的管理,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在薪酬待遇方面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贯彻实施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生产要素和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关规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制度,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省政府设立“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委、省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人才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
4、建立人才保障安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做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参加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解决好各类人才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接续问题。推进人才的再就业工程,规范人才困难救助制度,完善人才住房补助办法。强化人才安全意识,探索建立人才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和改进重要人才安全工作,逐步建立重要人才的政府投保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1、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制定实施“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江西高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计划”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学科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流动,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我省工作、服务或创业。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手段,采取载体引进、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2、加大留学人员引进工作力度。制定实施留学人员回归计划,完善留学人才回归政策,健全留学人才服务体系,吸引我省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服务。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建设好中国江西留学人员创业园,不断提高创业园吸纳和承载海外留学人员的能力。强化留学人才、科技项目与企事业单位需求项目的有效对接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参与和承接项目。充分发挥驻外机构、海外留学人员团体或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与交流。多渠道筹措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启动专项资金,促进留学人员创业与民间资本相结合,构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投融资平台。力争“十一五”期间,我省吸纳的留学回国人才和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比“十五”时期翻一番。
3、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原则,充分重视国内和国际两大人才市场的开发、两种人才资源的使用,积极引进国外人才智力。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开展国际合作项目,鼓励和支持我省人才中介机构与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开拓海外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举办海外人才项目洽谈会、国外人才招聘会和委托国外人才机构招聘等途径,搭建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平台。强化聘用海外人才的合同管理,完善聘用争端解决机制。“十一五”期间,力争柔性引进外国高级专家8000人次,引进推广国外新技术、新品种50项,选派人才出国(境)培训6000人次。
4、积极培育和发展集聚人才的载体。充分发挥企业在吸纳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吸纳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人才群体;加强博士后载体建设,加大招收引进力度,不断壮大博士后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创新优势和辐射作用,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区域产业技术进步;加强重点院所、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建设提升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大力集聚和吸纳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人才和团队;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联系和合作,鼓励来我省设立分部;支持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在境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或参与外地研发机构科研工作,利用外地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1、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促进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行政壁垒,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贯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一体化。积极发展网上人才市场,打造便捷、快速、经济的网上人才交流平台。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探索经营性业务与公共人才服务的逐步分离。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人才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外商资本、民间资本兴办人才中介机构。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强强联合,向专业化、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严禁借人事代理乱收费。
2、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在全省企事业单位建立200个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增强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构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将服务平台延伸到高校,开设专柜和专窗,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信息服务,政府部门举办的人才招聘洽谈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进场求职。减免创业规费,提供创业信息服务,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3、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在政府奖励、项目扶持、职称评定、成果申报、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的相关政策,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人才流动的渠道,做好各项政策衔接,促进各类人才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急需人才。研究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工作。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或项目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到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建立一批公共实验室、行业技术中心、区域技术中心,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科技资源共享的条件。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由流动、自我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构建平等开放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面向社会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推进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加强人才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人才网上在线服务。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分析系统,完善人才资源开发运行监测体系和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人才结构动态变化的预测调控机制,加强人才资源信息分析,定期发布人才资源发展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五)营造和谐的人才工作环境
1、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加快人才立法工作步伐,修订完善有关人才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基本形成比较完备、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江西特色的地方性人才法规体系。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水平,维护好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人才资源开发使用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注重整合力量,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人才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
3、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和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应积极加大对人才工作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人才工作,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和引进、杰出人才奖励和重大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升职工能力的学习培训项目。完善税收、奖励政策,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省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
4、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围绕人才强省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我省的人才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才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为我省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加强人才工作理论和战略研究。加强人才学的学科建设和基本理论建设,整合人才工作研究力量,广泛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对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人才工作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的理论指导和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