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四求提升创业贷款能力
近年来,大余县把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扩大就业、带动创业的重要举措,健全各项制度,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该县发放创业贷款13920.5万元,完成总任务的154.7%,其中个人贷款693笔,共计9820.5万元,占放贷总金额的70%,带动就业2097人,其中7笔共计285万元,创业贷款带动贫困人员16人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4100万元,占发放贷款总量的30%。
一是创新举措求实。采取扩大反担保人员范围,即由原财政拨款发放工资人员扩大到经济状况较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扩大放贷金额,为带动精准扶贫对象就业的创业人员增加了贷款额度,每带动一人增加5万元,总计为7户创业人员发放贷款285万元;同时进一步推进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创业贷款资金扶持和贴息服务。
二是提升质量求优。把好贷前、贷中、贷后三关,建立健全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制度,做到把握风险、严格程序和全程服务;加强全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成功典型宣传,实现典型引路,形成“就业促创业、创业带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提高水平求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与管理水平。认真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做好“四个台帐”工作,即做好担保基金管理台帐、贴息资金管理台帐、基本财务管理台帐和担保业务管理台帐;进一步规范担保基金、贴息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四是贷后管理求勤。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加强对借款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回收之日止的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管理;对借款人获得创业担保借款后的项目运作情况,建立定期走访和联系制度,对项目的运行给予关心和支持,对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提高就业再就业经营项目的成功率。 (赖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