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医保为学生理想插上健康的翅膀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学生医保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以及学校老师和家长的重视。但是经过调查,青原区医保局发现,因为家长的忽略和现行补缴政策等各种原因导致仍有部分学生未能及时参加居民医保。为解决学生因病失学、家庭因病返贫的问题,青原区医保局从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先为学生儿童参保开辟“绿色通道”。区人社局经调查研究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对新参保学生儿童的补缴费用实行优惠政策,即凡在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前来补办参保手续的学生儿童,其2008年至2015年的参保费用只追缴个人部分,活动期外除需缴个人缴费部分外,还需追缴政府补助部分。同时,参保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与其他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医疗待遇。未成年人(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因疾病或没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0000元。死亡补偿金由法定受益人领取。青原区社保局此举为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全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