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医保局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管理自查工作
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就业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针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永丰县医保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管局长为组长,业务骨干为组员的自查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制定自查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岗位协作。从而,确保自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二是把握工作重点。重点查找政策落实、制度建设、管理手段、内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履行,以及是否存在欺诈、骗保、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认真总结提高。通过自查,认真梳理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政策处理。制定整改措施,着力在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整体提高基金管控能力。(薛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