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地稽核成效显著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促进医疗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于2014年上半年集中对31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情况进行了实地稽核。
为保证此次实地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一是认真遴选稽核对象。按照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普遍反映较高、参保人数多等标准,选择了大中专院校、医院、监狱共31家单位作为被稽核对象。二是精心组织稽核力量。抽调相关处室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业务骨干,组成两个工作组,由中心领导带队。三是扎实有序地开展稽核。事前通知稽核程序、材料准备等事项及要求;事中对稽核目的、依据以及参保缴费的有关政策进行说明,对参保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凭据进行审查,确保参保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数据真实有效;事后加强稽核追踪,与需补缴的单位进行面谈沟通,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对经反复沟通仍拒不补交的单位下达《关于限期申报补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限期完成申报补缴,逾期不补缴的,按照稽核程序下达《稽核整改意见书》等稽核文书,直接影响其单位参保人员持卡看病就医。
稽核行动中还加强《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参保单位对参保缴费的认识,规范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邬思阳 王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