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禁混杂出售
省人保厅将于本月11日对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专项检查
7月1日起,省人保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实施,还要求所有医保定点药店实施药品标签分类。
昨日,记者走访了部分药店发现,多数药店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依旧混杂出售。另外,对于新规要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要设立并张贴医疗保险药品配药流程图、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有执业药师等规定,多数药店执行也不到位,一些规模较小的医保定点药店内难见执业药师的踪影。
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唐剑华表示,由于规定下发时间比较短,从各个部门传达到贯彻落实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出现部分药店执行不到位情况。
为确保新规实施到位,7月11日,省市有关部门将就新规执行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并组织人员对医保定点药店开展检查工作,对于未能严格执行新规的药店将予以严厉查处。唐剑华称,本月下旬,所有药店均必须严格执行新规。一旦发现药店违规,将停止定点资格三个月。
同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791—863862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