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暂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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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逐步统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流程,方便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缴费和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手续,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的意见》,省社保中心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暂行规程》。该规程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分为: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待遇、医疗费用审核和结算、基金财务管理、稽核监督七个部分,对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缴费和享受医疗待遇等每个环节需要的资料、需进行的审核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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