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960万元用于奖励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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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省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促进我省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 2007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24号),自2006年开始,对三年(2006-2008年)实现养老保险费征缴翻番的市县(区)政府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我省共有96个市县(区)实现了三年翻番,达全省市县(区)的85.7%。这次奖励经费的下发,将提高我省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缓解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困难问题。(杨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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