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修水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重点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扶持力度的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全省公开招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8个重点建制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城市规划、园林规划、建筑学、工民建(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毕业生。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村镇规划建设岗位工作。
4、有在本专业相应岗位上工作经历的适当加分。每满一个工作年限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三、待遇
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修水县城乡规划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792-7221706)。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县人事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
4、考试时间:10月15日领取准考证,10月16日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入围者也作为面试对象。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员(若人数不足适当调整选聘名额)。
3、笔试、面试各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入围者亦作为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聘用
1、考试成绩、拟入围人员成绩公示七天后,对公示无异议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赣人发(2002)53号。
2、入围体检合格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局负责鉴证。入围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则按成绩高低在规定时间内依次替补。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