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6月2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听取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相关情况及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办法(试行)》。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我们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同志和杨晓渡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的政治功能、预防功能、整治功能、夯基功能、重塑功能、聚力功能,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会议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工作流程,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提前谋划做好规划,依规依纪依法推进分类巡察,确保巡察结果真实、准确、合法、规范、完整。要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衔接和协作配合,强化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工作调研和专项检查,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喻在岗、赖俊出席会议。(陈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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