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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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为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检查评估行为,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印发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以及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估办法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评分标准。
省社保管理中心要求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暂行办法》为契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的内部控制办法,建立经常性的检查评估制度,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和经办管理模式,切实有效地发挥内控检查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秦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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