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6月底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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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记者3月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获悉,宁夏将在6月底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市县政府部门领导职数将按1名正职和1-4名副职配备。
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地级市政府机构限额为30个左右,县级市政府机构限额为22个左右,县政府机构限额为14至22个左右,市辖区政府机构限额为14至18个左右,市县政府部门管理机构限额不超过4个。市县政府工作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不得突破规定限额。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整合规范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将各地按程序批准设立的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并纳入限额进行调整,或将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交由行政机关承担,原则上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确需设立的要纳入改革方案上报审批。市县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记者 马玉涛 实习生 牛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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