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政700万助基层两院引进优秀法律人才
为支持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录用优秀法律人才,近日我省财政下达了2006年、2007年两院同意考录优秀法律人才补助经费700万元,重点用于考录人员困难补助、上岗培训和司法考试培训。
据了解,近年来,特别是2002年至2005年,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由于退休、离岗、外流等原因,全省优秀法律人才流失严重。2006年,我省面向社会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录优秀法律人才,并规定2006、2007年两年内法检两院每年各考录2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安排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缓解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并对新考录的优秀法律人才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招录到岗的优秀法律人才,三年内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偿还助学贷款补助,每人将获补助21600元;人员录用后,对其尚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组织集中培训,所需培训经费,均由省财政专项安排;与此同时,被录用的人员中,具备法律研究生学历,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可以推荐为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基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800名优秀法律人才已经全部到岗,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基层法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这两年的考录,目前每个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3至4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人员,为我省法检队伍增添了新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