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据了解,2015年4月至今年5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41件,结案18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7人。尽管取得成绩,但我市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离群众,作风不实,甚至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根据中央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今年6月起,我市相继印发《阳江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于今年6月起全面推进,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
明确细化工作方案 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阳江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阳江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步骤。此项工作自6月起正式启动,8月起全面推进,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面梳理掌握问题线索,彻底摸清底数,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查处一批突出案件,将通过严查处、严追究,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2019年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镇(街道)和村(居)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2020年为深化标本兼治阶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今年11月印发的《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详细列举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方位宣传、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严格线索处置、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强化直查和督办、严肃责任追究、严禁说情干预行为、强化通报曝光等10项工作措施,明确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此外,今年7月,根据阳江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就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精准识别、低保救助、学生补助、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养老医疗保险等7个领域各项工作各环节责任,梳理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各项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划分与责任人,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厘清职责,明确责任,逐层上报至市纪委监委备案。
市纪委监委将突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重点,瞄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向扶贫款物“伸手”、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类问题。将监督重点对准村(居)干部、驻村干部、负责扶贫项目和资金审核审批的县(市、区)、镇(街道)党政和扶贫、财政等部门领导干部、负责低保五保救助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三保障”的职能部门干部。
对于扶贫领域的失职失责问题,市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坚决予以问责,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又顺着责任链条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经办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到村(居)一级。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首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
此次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重点惩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8方面问题,首要任务是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自今年6月开启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已摸排线索743条,立案353件,结案407件,党纪政务处分398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25人,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行政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共服务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八大方面问题。同时,督促市委巡察办和县(市、区)党委把基层正风反腐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将基层正风反腐和基层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八大重点整治领域来一次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就是让基层腐败无处藏匿,以切实行动捍卫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调动工作积极性 形成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氛围
“三年行动”以镇为基础、县为关键,要求县、镇两级党委要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党委书记要靠前指挥,定期研判正风反腐形势,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市、县、镇三级纪委要制定细化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地区、整治问题、特色举措等。各级纪委监委将每半年全面梳理一次本地基层正风反腐情况,对正风反腐不力、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书面提醒函;对正风反腐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结束后,我市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网络评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所辖县(市、区)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工作成效评价,对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对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指出,我市将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为主体,同时以镇(街)的工作成效反映县(市、区)的工作成效。在全市范围内以“五比”,比领导重视、比宣传力度、比发动群众、比工作管理、比惩治效果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擂台赛活动,充分调动、激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的积极性和工作人情,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氛围,确保基层正风反腐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