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完成首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前期阶段性工作
自2018年6月,象山县正式启动首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工作以来,截止7月20日,已完成申请受理和审核联查两个阶段性工作,共受理14家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10家、零售药店4家。
本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以申请受理、审核联查、组织评估、结果公示和公告、协议签订前准备、服务协议签订、开通结算7个环节展开工作。象山县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审核小组的工作人员分别对丹城、石浦、西周等4个镇乡(街道)的申请医药机构逐家***进行现场审核。从申请医药机构的经营场所、科室设置、药品储备率、信息化管理情况、人员到岗情况、制度设置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现场验查,并记录到审核表交医药机构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
近日,医保中心正积极筹备组织评估阶段工作,届时将随机选取评估工作专家库成员组成评估专家小组对各医药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拟新增的定点医药机构建议名单,评估工作主动接受象山县人力社保局、象山县纪检部门监督。结果预计于8月中旬在象山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