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人社局多举措提升派出庭办案专业化水平
为了规范庭审程序,提升派出庭兼职仲裁员庭审驾驭能力,海曙区仲裁院以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质量评议为标准,组织召开了派出庭庭审规范业务培训,区下属7个派出庭12名兼职仲裁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培训采用讲解和问答结合的方式进行,区仲裁院副院长郑巩席就整个庭审过程从庭前调解、庭审纪律宣读、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陈述最后意见到庭后调解等全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举例具体案件,同时就与会人员的提问做了仔细的回答。
庭审观摩是活动是提升仲裁庭审质量和效率、促进仲裁活动规范化的有效途径,为了让与会人员对培训内容有更直观的印象,会后组织观摩区本级仲裁员现场庭审。庭审案件是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仲裁员全程均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庭审结束后派出庭兼职仲裁员和区本级仲裁员就庭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办案经验、讨论疑难案件等。
“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写标准裁决书”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贯的办案宗旨,为此,海曙区仲裁院设立五项工作制度为派出庭工作人员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一是建立分片联系派出庭制度,即区本级仲裁员一对一指导派出庭业务,落实派出庭办案的业务指导工作;二是疑难案件研讨制度,派出庭遇到疑难案件,可以与指导老师探讨或者全体办案人员进行探讨;三是定期业务培训和庭审观摩制度,帮助兼职仲裁员尤其是新进仲裁员业务知识更新和巩固,提升办案能力;四是庭审旁听制度,区仲裁院定期随机抽取下设派出庭的庭审案件进行旁听,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五是案件查评制度,半年度及年度区仲裁院就派出庭案件的整体案卷进行查评,对照标准,庭审程序、裁决书准确度到案卷归档全部列入查评范围。
2017年1月至今,海曙区仲裁院下设7个派出庭年办案量达到529件,占全区已立案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2%,有效推动了劳动纠纷家门口解决,也是区仲裁院践行群众路线、服务老百姓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