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毕业生可应征入伍当士官
海南省直招士官工作暨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会议于4月30日在海口召开。记者从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了解到,今年我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术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直招士官。
职业资格证书成“敲门砖”
根据八部委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士官,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招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等,按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今年6月确定士官预招对象
士官招收程序如下:先由本人递交申请,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都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择优定兵,公示之后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今年5月底前,有关部门将在设有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招收士官的宣传发动工作,6月进行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7月份为之办理入伍手续。
参加预征不影响就业
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等部门曾于去年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可预征入伍。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征兵政策进行。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国家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此次的代偿对象范围广泛,高校毕业生入伍之初就可一次性获得每人最多2.4万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
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将享受更多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记者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