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军就立法规划项目征集情况开展调研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军率调研组就立法规划项目征集情况到襄州区、宜城市等地进行调研。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去年1月开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台《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为合理安排今后五年(2017年至2021年)的立法工作,增强立法选项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着手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杜军要求,确定立法规划项目要严格遵循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依法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现存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法规结构、起草具体法条,增强可操作性,做到精准立法;要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拓宽参与渠道,广集民意、博纳民智,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近民生,做到民主立法。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