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出台五项政策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金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28号),落实五项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是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补助力度。对参加当地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技能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按照高级工500元、技师800元、高级技师1000元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给予培训和鉴定补助。 二是建立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制度。对于在市区紧缺职业(工种)第一线岗位工作,所在企业已实施技术等级津贴制度,职业道德良好并发挥职业技能带头人作用的技术技能型技师和高级技师,按技师50元/月、高级技师100元/月标准发放政府津贴。 三是建立“首席技师”评选表彰制度。评选对象为行业和企业公认的、在岗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以上技能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名奖励1万元。 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财政对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五是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