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结算办法实施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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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2014年5月7日,我局在市劳动保障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医保结算办法实施工作会议。副局长杨继杰出席了会议并作***。各县(市)区人社局医保分管局长、医保科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和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医疗保险处介绍了《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92号)及相关实施工作的部署。市医保中心通报了阳光医保及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正确理解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落实相关实施工作,确保付费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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