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获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一批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其中江东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获“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1-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是我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级仲裁院。
自2011年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以来,该院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为宗旨,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三服务”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积极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把依法行政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在业务方面,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依法仲裁的办案理念,抓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调解网络建设,积极推进“阳光仲裁”服务品牌建设,创新推行审前调解和柔性调解两大工作模式,着力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在仲裁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仲裁院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7起,涉案人数达517人,涉案标的达1774.97万元,案件的办结率达93.66%,高于省、市仲裁委规定的年结案率92%的要求,因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2013年度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推动江东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江东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