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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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整体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待遇的目标,近日,慈溪市出台城乡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办法,明确以“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群众自愿”的原则,以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城乡自由职业者为重点,今后四年将通过增加相关工作考核奖励2000余万元,强化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等措施,力争至2016年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其中今年达到90%),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慈溪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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