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创毅木制品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创毅木制品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备注 |
1 | 肇庆市高要区创毅木制品厂技改项目 | 肇庆市高要区创毅木制品厂 | 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沙田工业园小氹(土名)A区厂房(22°54′40.49″N ,112°36′40.60E)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技改项目减少水性漆用量,新增油性漆和稀释剂,部分产品利用油性漆和稀释剂进行喷漆,技改后项目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保持不变。 | 2018.3.29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高环建【2018】 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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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高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0 肇庆市高要区创毅木制品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