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改造工程设计 GMJ2010194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改造工程设计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4、招标范围:沧江路(3.2公里)的道路(主路面、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园林绿化、路灯、排水建设及交通工程改造的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包括: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及相关服务,配合完成保修期的***服务。 5、工程投资:设计费209.87万元,中标人须支付前期方案设计服务费。 6、工期要求:中标后20工作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预算并提交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缺陷通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标准以及现行的规范标准。 8、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1、招标项目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甲级(道路、桥梁、排水)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项目业绩:2007年以来承接过道路、绿化、灯光、给排水等方面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计1项或以上(须提供相关工程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办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报名费100元(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电话:0757-88620825、88620821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2793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