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清理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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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2日发表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近半年来,由市人事局法规处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对2007年6月底前制发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认真核对、补充、修正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基础上,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部分废止和已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公布了195件现行有效和118件废止、已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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