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社部门发布三条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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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1)发布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下线为3%。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7%以内。(2)发布2013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188个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提供市场参考值。(3)发布2012年我市13个行业的人工成本信息,可以促使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科学定员定额,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 (市人社局劳监科 吴劲矛 郑金洪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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