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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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我市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3亿元,同时促进企业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已达到33.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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