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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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4日发表
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今年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明年1月按规定划转税务部门,在我局登记参保的各参保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进行12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申报,并及时缴清当月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有往月欠费的,应主动于12月20日前到我局基金征缴科办理清缴手续。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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