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找差距补不足着力规范劳务派遣工作
为迎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全市劳务派遣工作,促进依法派遣、合法用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找差距补不足,着力规范临沧劳务派遣工作。
找派遣基数准确的差距,掌握基本情况全面客观。通过开展自下而上、层层上报、市级汇总的摸底工作,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中做到不漏不重。目前,临沧市共有劳务派单位8户,分别是:镇康县誉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圆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临沧分市场,耿马县优特快实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耿马县鸿运物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县德众职业介绍所,昆明网合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8户劳务派遣企业共向38个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2141人。劳务派遣人员的月工资1250-2000元不等,劳务派遣人员全部参加了社会保险。
找派遣单位规范的差距,查找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及时转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4号文件),并强调要求各相关单位,对规范劳务派遣工作要进行自检自查,指导相关企业重点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合同、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否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同工同酬原则等六个方面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能通过检查找出需要规范的差距。
找派遣单位监管的差距,制订整改措施环环相扣。树立监管日常化、指导经常化的工作理念,按照新修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具体规定,着力做好劳务派遣企业市场准入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凡日常监管发现辖区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作形式不合法、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不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工单位没有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责令劳务派遣企业予以改正。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不松懈、业务指导不间断,从而促进临沧市劳务派遣企业规范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临沧市人社局俸林华 康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