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率先在全省县区级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玉溪市红塔区批准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这是在全省县区级成立的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一批劳动保障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等,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同时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红塔区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2010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9件,2011年上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133件,当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机构和人员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红塔区于2011年7月16日经红塔区编委批准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承担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法律法规,处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考核、聘用和管理工作等职责,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红塔区人社局)